心律不齊需要治療嗎?危不危險

心律失常並不是什么問題嚴重的疾病,我們需要每個人都會有心律失常,比如大家都是因為通過某種社會原因心跳就會加速,這就是心律失常,這是作為一種可以正常發展現象,我們並不用擔心。當然也有病理性的心律失常,那有人問了,心律失常是否需要治療呢?

心律不正藥只需要1到2個小時。而且不需要監測藥物效用,與其他藥物相互作用較少,更不會與食物產生相互作用。

我們可以知道,心髒通過它的收縮來推動學生全身的血液系統循環,而心律失常往往使血液循環發展受到社會影響。但是,很多心律不齊對血流量的影響很小。因為人的心髒跳動並不像一個鍾表或其他國家機械企業那樣死板,它常常會因為隨著學生身體的需要,調整跳動的強度和速率。比如,一次早搏發生時,心髒對於當時的搏出量會減少些,但在中國經過這樣一個企業代償期後,緊接在早搏後的一次進行心髒搏動就較為缺乏有力,把早搏時少搏出的血液可以馬上補足。在一般情況下,每個人都有,心髒仍然是正常的血液過早排出量的幾分鍾。正常人的心髒在清醒安靜狀態下每分鍾收縮60~100次,低於60次就叫心動過緩,高於100次就叫心動過速。但實際上當心率不低於每分鍾40次或不高於每分鍾140次時,心髒的排血量沒什么重要的改變,因此,這樣的心律失常一般不是必須要治療的。

現在更加有個好消息,就是里先安®已經納入醫管局藥物名冊,成為薄血藥資助範圍內。

當然,是否需要治療,還得看自覺症狀的輕重。有些人每天早上感覺不舒服的跳動,出現起來,下沉或扭曲的感覺,有些人心跳有點慢感覺頭暈,有些人心跳有點快感覺緊張。對於這些人來說,很少有藥減輕一些課程的症狀也不錯。然而,許多抗心律失常藥物有一些副作用。所以在我們決定企業是否合理用藥、用什么藥、用多大劑量時,應該進行全面地權衡利害,從得和失兩方面可以考慮。首先,我們應該考慮使用非藥物治療來調整。例如,盡量保持生活規律,避免疲勞和情緒激動,戒煙,戒酒,保持體內電解質平衡,改善冠狀動脈疾病。如果平均超過五次,症狀嚴重者每分鍾的節拍,上述調整仍無好轉後,藥物治療應予以考慮。在治療上也要進行注意學生盡量通過運用小劑量藥物,使早搏明顯可以減少即可,不宜用大劑量,非要使早搏完全沒有消失。因為在大劑量使用時,藥物的副作用的風險產生遠遠大於早搏。

對於因竇房結病變或各種傳導阻滯引起的過緩性心律失常(每分鍾心率低於40次),如果是屬於新出現的或時有時無的,說明有好轉的可能,應抓緊時間找醫生治療。成定局,尤其是緩慢心髒率,還有很長的間隔,引起頭暈或暈厥等症狀顯著,應以起搏器來維持安全。心率每分鍾在50次以上、無明顯症狀的,可再觀察一段時間,暫時不治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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