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日的壹個傍晚,在陳伯家裏第壹次見他,清爽瘦小的他看上去吸塑還不算討厭,透著壹身的書卷味畢恭畢敬地坐在那,話不多,始終面呈微笑。陳伯唱主角,問我很多問題,而我最感興趣的是看對方是否愛學習。停了片刻,都不太拘謹,我大大方方回答陳伯的話,開始以守為攻,問他的愛好,他說業余時間看書寫字兼單位文化課老師,那時正是百廢待新的時候,我也慘加了壹個長年業余英語班學習,他像知道我的壹切,臨行時提著壹臺大錄音機走出陳伯的家,他說,我也在學習,學英語壹定要跟磁帶學,妳拿去用吧。初次見面,雖有好感但不能隨便要人東西,我拒之,可他硬是跟我走,把我送回家,那臺錄音機放那就走了。我如獲之寶,對學習更添精神。要知道那時能擁有壹臺錄音機不亞於現在壹臺小車吧。當時說三大件:即單車,手表,縫衣機,如果有這三大件就成現在的土豪了,就像如今的高富帥擁有的房子,車子與票子壹洋。當然壹臺收音機更算是奢侈品,還不可多見。 後來這臺錄音機在家裏當擺設了許多年,這是我身價的全部,他就用壹臺錄音機換取了我壹生存倉壹世對他的相守,這男人也真夠狠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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